简介
新闻始终视真实为第一生命;而小道消息极可能包含部分的“不真实”,具有“拟真实性”或称之为“准真实”。传闻具有一定新鲜性除了真实性“先天不足”外,几乎具有新闻的其他属性,如重要性、接近性、趣味性等等。传闻的部分内容符合事实,也可能背离事实,关键不在于它的真伪,而在于它的模糊性。 也就是说传闻一时不能被证实。其真伪一旦被证实,就变成新闻了。
传闻的最初阶段一般具有隐性结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们得到一种信息纷纷相互传告,共同传播事件的高度兴趣呈现出奥论状态;二是传递行为包含的意见最初不易被人们察觉,因而传递的最早阶段不会使人们表达见解。当传闻经过人际传播显示出舆论价值时,参与者才产生对事实的看法。因此,传闻通常负载舆论的隐晦效应,由事实暗示态度的倾向。如果说事实中有失真的内容,但态度表达则完全是真实的,所以,各种传闻主要不具有新闻意义,而是舆论意义。
分析
传闻对人们不一定有坏的影响,小道消息有利也有弊。一方面它干扰正式沟通,甚至引起内部相互猜疑、争吵和矛盾;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的情感需要,弥补正式渠道信息的不足。要根除小道消息既不可能也是没有必要的,关键是大道消息要透明,小道消息也就减少了。一旦公共信息开放,就预示着传闻的减少,甚至彻底销声匿迹。
在非常时期,传闻的发生是民众对危机的一种保护性反应:在特定环境下,传闻起到宣泄情绪的作用。传闻的兴起同时也促进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使重要的公共信息不再被掩藏,从而出现正确的舆论。
人们在自觉不自觉的传闻议论中获得快感,因而传闻是一种按摩大众心理的工具。大众在传递传闻过程中得到了精神上的慰藉。
简言
语录
中国社会的官民冲突,在官方叙事中,最多只能看到半个真相,另外半个真相要么公众永远不会知道,要么只能依靠市井流言和民间想象。
不仅有关真相的知情权成了一种特权,甚至于连真相本身也成了一种神话,一种只能靠猜拳想象的微不足道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