枚举归纳
一个枚举归纳必有一个普遍结论,使得某类事物的所有成员都具有(或缺乏)某个特征。此结论是从此类事物的某些成员具有(或缺乏)该特征得出的。这类论证的结论通常被称为“归纳概括”,它是一个全称概括。
枚举归纳论证的任何例外都是一个反例。也就是说,这样的例外证明了结论的假。反例会影响物理、生物等的科学定律,例如伽利略自由落体定律和牛顿万有引力定律之类的全称概括。如果找到这些概括的一个反例,那么基于这些概括的科学理论就需要修正。
枚举归纳的另一个类似用法是预测未来和解释过去。
谬误
轻率概括
轻率概括谬误会影响枚举归纳。轻率概括是指当观察到某类事物的极少代表具有某个特征时,就得出所有此类事物都具有该特征的一种错误,或者观察的代表既不全面也不随机。
避免:结论所依据的样本足够大;足够随机。
统计三段论
统计三段论是归纳论证:如果一个类中有很大一部分的事物具有某个特征,就认为该类具有该特征。
大多数A是B。h是A。h是B。
不要与演绎形式混淆:
所有A都是B。h是A。h是B。
在统计三段论中,前提的概括必须是非普遍的,否则该论证就是演绎的,而不是归纳的。在统计三段论中总有一个非全称概括的前提,可以表述为:
百分之n的A是B。
要作为归纳论证,概括中的“n”必须小于“100”。
与其他归纳论证一样,统计三段论也是在日常推理和科学推理中常见的。它们的前提可以用来解释过去或者预测未来。统计三段论中的非全称概括程度关系到论证的可信度:概括程度越高,论证越可信。
因果论证
我们把一些现象当作其他现象的结果,而后者是前者的原因。这个因果关系进而被应用于我们遇见的新现象。关于某些事件如何与其他事件有因果关系的推理就是因果论证。
观察到一些与事件起因有关联的事实,用这些事实进行因果推理,从而预测可能的结果。从谨慎的角度出发,我们希望促进那些会产生好结果的原因,同时阻止那些会产生坏结果的原因。
证明因果关系需要通过对比实验和双盲测试排除其他可能的因素,即便如此,也只能倾向于相信其间的因果关系,而不能绝对的确定。因果关系在哲学中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在科学中需要更复杂的实验、观察和论证来暂时确定。
因果论证的断言使得两个或多个事物之间以下列任一方式产生因果关系:
Y因Z而产生;Y引发了Z;Y和Z是X的因或果。
原因
原因”这个词可以用来表达很多不同的关系。
充分原因
当一个现象总是能够独自引发某个结果时,就是充分原因。
必要原因
如果没有一个现象就不能引发某个结果,就是必要原因。
充分必要原因
某个原因能够独自引起某事发生,并且也是必要的。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这个原因,就不会有这个结果。
求同求异法
求同:某个现象以不同的形式出现,所共有的因素很可能就是该现象的原因。
求异:只在某个现象发生的时候出现的因素很可能是该现象的原因。
共变法
当一种变化与另一种变化高度相关时,其中一种变化很可能是另一种变化的原因,或者它们都由某个因素引发。
当一个现象的变化与另一个现象的变化高度相关时,其中一个现象很可能是另一个现象的原因,或者它们都由某个第三因素引发。
底层的推理大致为:
X以某种方式变化,同时只有Y也以某种方式变化。
Y引发X,或X引发Y,或某个Z引发X和Y。
谬误
虚假原因
犯这种错误的论证辩称两个现象之间具有重要的因果联系,而事实上它们之间的因果联系极其微小或并不存在。又叫“在此之后所以因为此”的谬误。将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认定为因果关系。
避免:
类比论证
通过类比,关于个体、性质或类别的某个结论是根据与其他个体、性质或类别的某些相似性而得出的。
类比法是否成立,取决于:
用来对比的事物或特征的数量——数量越多,类比越可靠。
事物间异同点的相似程度——相似程度越高、差异度越小,类比越可靠。
关于假设的特征的相关性——相关性越大,类比越可靠。
关于证据的假设的大胆性——假设越谨慎,类比越可靠。
谬误
不当类比
不当类比是归纳论证不能支持其结论的另一种情况。一个类比要成立,其前提宣称相似的事物事实上也须以一种与结论相干的方式类似。只要不满足这个条件,就犯了不当类比谬误。
不是所有的不当类比都这么明确可辨。对于某个类比是否完全是一个谬误存在一定的分歧余地。有些类比不太恰当,但并不是错误的。还有一些类比触及了类比恰当与否的底线,很难判断其是否成立。此外,类比是日常推理中最常见的论证形式之一。也是在政治演讲中被广泛使用的论证形式。逻辑思考者应该特别注意政治家的企图:将某些事实上有争议的类比当作显然成立的。
可信度
当一个归纳论证是可信的,只要它的前提为真,它的形式就会使得它的结论是似真的。归纳可信度是一个程度问题。可信的归纳论证不是保真的。归纳可信度是日常论证和科学论证应该具备的两个必要特征之一。如果一个论证的可信度高,那么只要它的前提全部为真,就有理由接受它的结论。
在一个有效的论证中,如果前提为真,那么结论必定为真。在一个可信的论证中,如果前提为真,那么结论很可能为真。
力度
一个归纳论证是有力的,当且仅当:基于证据,论题极有可能为真。当一个论证是演绎可靠的,其结论就是真的。承认此论证可靠性的逻辑思考者必须接受这个结论。但是,任何归纳有力的论证的结论最多只是很可能为真的。承认此论证力度的逻辑思考者有理由接受这个结论。
如果一个论证的归纳力度强,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接受它的结论,因为它有一个可信的形式并且前提全部为真。
语录
蛾扑火,火焦蛾,莫谓祸生无本;果种花,花结果,须知福至有因。